說來有趣,當我在電腦鍵盤上,打下ㄒㄩㄣˊ與ㄑㄧㄥˊ兩字的注音後,跳出來的,成串字母,竟是「徇情」二字。這可大條了。

我要的明明是「尋找愛情」的『尋』與『情』二字,可與「徇情」差太遠了。當然,更與「殉情」天差地別了。

尋情,是一路難以預知後果的歷險,最終呢,不一定能「有情人終成眷屬」,而「終成眷屬」的,又豈都是「有情人」呢!

尋情,是茫茫清海中,每一個人宛如一葉扁舟,白浪滔滔裡,憑著一股相信愛情的勇氣,在浩瀚大海中,癡癡的追尋。尋情,因而是一種態度,一種意志,一種信仰。總有一天,我能,找到愛情,進入婚姻。

「徇情」與「殉情」,卻是愛情國度裡,極不健康的心理。

徇情,是為情而徇私。一場愛情,若到最後,一方是要另一方為了情愛,而不惜一切代價,包括自己做人的原則,那這場愛,是偏私之愛,是不對等之愛,愛到最後,注定是一場空。至於,「殉情」,我尤其以為不可。

人到中年,會有一種體悟,活著,就是不斷的追尋。一路上,我們不知道未來會遇到誰,會碰上怎樣的風景,哪些人真值得我們懷念,哪些人讓我們由衷感覺到愛與被愛的苦澀和幸福。

二十歲時,我們以為初戀了,以後不會再愛了,可是,到了三十歲,我們或者發現,真愛原來才出現,那人,將以一輩子烙印於我們心上的深刻愛意,改變我們此後的人生方向。然而,你若在之前,在真愛出現以前,就誤以為此生除了他或她,不會再愛其他人,遂就此斷了生命與情愛之路,那你不是太冤枉,對那位以後必將出現的真愛,又豈不是太無情了嗎?

不要為愛徇私,不要為愛殉情,但絕對要為尋找愛情,付出比你想像、比你期待、比你願意的代價,高出很多的準備。

愛情,是什麼?我不能代替每一個人回答,不過,沒有愛情,卻是人生一場荒蕪,一場無可如何的悲哀,則我是可以給你一個肯定答案的。我喜歡「尋情」是一場「歷險記」的比喻。

在這片人生的大荒原上,我們看似獨立、堅強,彷彿能傲然於世間。但若沒有一個人,能穿透我們的孤傲,能看透我們俗世的聲名,能輕輕挑起我們的輕愁與落寞,那活著,又算什麼呢?

在《尋情歷險記》裡,每一個紅男綠女,都彷彿每日從我們身邊擦肩走過的尋常男女。唯其尋常,乃顯得高貴;唯其普通,方襯托出情愛浮現的了得。

我們不過是尋一場愛情,歷盡艱辛,仍不放棄。終於,陽光耀眼,花香四溢,在某一處角落,我們看到那人燦然走來。如此歷險,如此珍貴,如此之值得。

 

 

原文自: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middleman-spencer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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